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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生物安全法,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
生物安全属于非传统安全,包括新发突发传染病、新型生物技术误用和谬用、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重要遗传资源和基因数据流失、生物武器与生物恐怖主义威胁等。当前,在联合国、世卫组织等框架下,围绕生物安全相关国际规则的讨论更加热烈,全球生物安全治理进入新的变革期。美、俄、英等一些国家正在结合重大传染病疫情暴露出的问题,酝酿、完善原本已有的生物安全战略或法律,并已把生物安全列入攸关国家安全的重要发展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
运输新冠疫苗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附规定全文)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免费不停车便捷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以服务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高效便捷通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
国卫疾控发〔2017〕60号
为加强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工作,根据修订后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卫疾控发〔2006〕10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nhfpc.gov.cn/下载)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已经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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